******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了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办事处大龙潭村大龙潭组,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年产30万m3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一条尾料回用生产线,并建设相应公用、辅助、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月3日取得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批复文件《关于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恩市环审﹝2025﹞1号)。
项目实际总投资4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98万元。
项目建设及试运行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了各项环保设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二、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主要变更情况为:
1、因市场因素影响,调整工艺,未建设水洗生产线;
2、项目目前设备维修外委处理,厂区无废机油产生,未建设危废暂存间;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原辅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污染防治措施并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槽罐车定期外运;雨水经雨水管沟进入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生产;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主要为混凝土生产系统粉尘、砂石料装卸粉尘及堆场扬尘,运输粉尘、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混凝土系统产生粉尘主要防治措施为生产系统采用采用电脑集中控制,精确物料比例,同时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水泥、粉煤灰和矿粉均为筒库储藏,顶端设置仓顶脉冲式单机除尘器;生产系统位于封闭车间内,开放出口仅设置人员通道及产品卸料装车通道。
项目砂石料装卸及堆场扬尘防治措施为堆场位于封闭车间内,砂石料装卸过程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装卸及堆场采用定期喷淋洒水,减小粉尘产生。
运输粉尘防治措施为车辆运输过程中采取封闭措施;进出口设置清洗池;自厂区至出口沿路设置了喷淋洒水装置及沿道路进行了绿化。
破碎筛分粉尘防治措施为破碎及筛分生产线均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运行,在破碎机、进料口和筛分机处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含尘气体经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工程装载机、搅拌机、运输车辆、水泵、重锤破机、振动筛、制砂机、风机、物料传输装置等设施设备产生噪声,厂内运输产生的运输噪声。
项目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建设封闭生产厂房、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厂界建设隔声围墙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沙。
项目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滤干后外运委托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破碎筛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
2、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居民点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2类要求,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变更)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未发生重大变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均达标,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小。可以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1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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